
相对一般银行储蓄存款而言,教育储蓄有三方面好处:
一是家庭为让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可以在储蓄机构通过零存整取方式积蓄资金;二利率优惠。一年、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2.25%及3.24%计息,六年期按五年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3.62%计息。三是教育储蓄存款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有关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在校小学4年级(含4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在其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均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上限的教育储蓄免税和利率优惠,也就是说,一个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凭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实名证件到储蓄机构以学生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储户(即学生)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等事项。代理学生办理时,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具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
教育储蓄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
教育储蓄分为一年、三年和六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具体来说,六年期教育储蓄适合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三年期教育储蓄适合初中以上的学生;一年期教育储蓄则适合高二以上的学生。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每月固定存额(存额由储户自定),分月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际存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每份本金合计超过2万元或一次性趸存2万元的,一律不得享受教育储蓄免税的优惠政策,其取得的利息,应征收利息税。不按规定计付利息的教育储蓄,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应按支付的利息全额征收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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